1、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员工职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职位及其资格条件大全》。
2、报名要求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备好的品行;
4.拥有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职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职位对年龄有特殊需要的,按招聘职位需要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2日为准。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考试报名不受年龄限制。
职位条件
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历程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拥有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赞同;
2.招聘职位条件需要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职位系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遭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职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职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职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职位需要最低服务年限的职员;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回避情形
凡与延边大学教员工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职员,需要在主要家庭成员中明确注明上述教员工工名字及职务,便于学校安排该类职员回避。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有上述有关职员存在的,视为作弊,立即取消该面试职员资格。
3、报名与资格审察
报名方法
采取在线报名、网上审核、邮件确认的方法进行。
报名网址:
报名日期:2019年7月3日-12日
联系电话:
线上审核通过的职员会在12日-16日收到邮件确认公告,收到公告后根据邮件中的提示进行确认交费。
报名需要
1.报名职员须将本科开始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历程证明等职位需要的材料上传报名入口。其中2019年毕业生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建议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职员考试报名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职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考试报名职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虚假、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公告有关事宜。
本次公告各职位均不设开考比率。
4、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水平,本次招聘所有教师职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率,教师职位面试职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的,由招聘单位依据实质状况确定是不是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址和每一个职位面试采取的具体方法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并公告。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职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职员应根据招聘职位资格条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职位需要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越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视状况对考试报名该职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法确定最后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的职位,最后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1:5确定。获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后面试,其首轮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网站权重,考生成绩以最后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5、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职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结合事业单位实质用人需要状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状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考试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职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要紧病史或违法违纪状况等致使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报名同一职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职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紧急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不是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019年毕业生考试报名职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考试报名职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职员按有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0年1月1日将来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舍弃的职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依据招聘单位实质状况确定是不是递补;需要递补的,从考试报名同一职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职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职员考试报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没办法与外贸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关系的,视为自动舍弃拟聘人选资格。
符合《中共吉林委 吉林人民政府关于激起人才活力支持人才革新创业的若干建议》文件规定条件的职员,可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