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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等8名通知

点击数:619 发布时间:2025-04-28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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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等8名通知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重庆教育委员会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额出资举办,坐落于重庆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毗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

学院坚持立足重庆、服务基层、院校结合的办学方针和呵护健康、德高技强、仁爱奉献、传承南丁格尔精神的办学理念,培养适应健康服务业进步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服务人才。

学院现开设有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中医康复技术专业6个专业,于2016年开始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市招生,开办三年来,新生报到入学率均在90%以上,现在在校生总数3100余人。

学院积极借助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院集团1+3+15+5的医疗、保养维护、教学等丰富资源,突出院校结合的办学特点,探索医养教深度融合模式,塑造医养教深度融合平台,坚持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护理人才为主要任务,以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为特点,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优势突出、特点鲜明、水平上乘、西部一流、辐射全国的高素质护理等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积极践行推行健康中国策略,创建成为行业内有要紧影响的优质高等护理类职业院校。

为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

1、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角逐、择优的方针,根据德才兼备的规范,采取考核的方法选拔出色人才。

2、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具体职位、相应条件等详情见《重庆护理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职位大全》。

3、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职员均可报名面试。

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服从安排并适应面试职位需要;

拥有职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以下职员不是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

4、招聘程序

报名方法及需要

1.通过互联网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填写《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面试报名表》,并提交个人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

有关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成就、无犯罪证明、获奖证书等。

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暂不可以提供者,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证明单。

以上资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并将它发送至我院人事招聘邮箱,邮件主题请以面试:面试职位+名字命名。每一个表格所填信息需要按规定填写完整,未按规定填写或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提交面试资料后请准时加入重护职院招聘QQ群:512479910。

2.联系方法: 徐老师

3.报名日期:即日起至需要职位招聘完毕为止

资格审察

报名截止后,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依据招聘职位的专业、能力等需要对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审察,资格审察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现场考核时须审验报名时提交的面试资料,查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1份。

考核

考核方法为讲课和面试相结合。

讲课主要考核面试职员的教学能力,主要通过试讲等方法进行;面试主要考核面试职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讲课和面试两个环节,分值各为100分。总成绩=讲课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精准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

体检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组织推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赞同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公告》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公告》等规定,并结合本职位实质需要实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址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舍弃。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状况、平时学习工作状况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面试职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学院不予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职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公示

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含拟录用职员名字、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拟录用职位等。

5、合同方法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职员,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待遇依据学院有关规定发放,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录用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

其中,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准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有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录用职员名单公示后1个月之内。
1个月后未按规定完成有关手续的面试职员,视为自动舍弃拟录用资格。

拟录用职员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的,如在2019年8月31日仍未获得面试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6、纪律需要

学院公开招聘员工的工作及其每个环节,要自觉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面试职员也应遵纪守法,诚实诚信,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条件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护理职业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讲解。

原标题: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关于招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等8名员工的公告

2019年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职位大全.docx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面试报名表教师.docx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面试报名表行政管理.docx

文章来源:信息公开/t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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