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规定和需要,现将对2017年上半年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推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情通告如下:
1、认定范围及对象
认定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凤阳县辖区内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其中:
户籍是指申请人提供凤阳县辖区内由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工作单位是指申请人在凤阳县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职员出具工作单位有关文件证明,有职位没编制职员出具本人所在凤阳县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人事档案证明,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
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不在凤阳县辖区内的职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认定对象
仅指2017年上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
2、认定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职员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别建议,即《思想品德鉴别表》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可以作为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可以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时间安排
对2017年上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春天开放期间拓展本次认定工作,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职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报名、现场确认、体检、证书领取。
1、网上申报。
6月21日至6月30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申请职员务必用自己常见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在线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照片务必加盖医院有关公章方为有效,但凡不符合需要的体检表一律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为7月3日至7月6日。
确认地址:凤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
申请人在线报名成功后务必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网站方能生效,凡未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舍弃。
3、颁发证书。
8月十日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4、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其中,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薄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关证明;
4.《思想品德鉴别表》一份;
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别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职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看、下载、打印PDF格式的、2017年上半年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7.中文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职员,中文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中文证书现在不设有效期,国家中文证书全国通用;
8.提供近3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
10.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安徽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一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的照片处也需有体检医院加盖部门公章;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装订成册。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2017年上半年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表格.docx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6月21日